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HJ 965-2018,環境空氣一氧化碳的自動測定非分散紅外法(發布稿),本電子版為發布稿。請以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標準為準。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保護生態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規范環境空氣中一氧化碳的自動測定方法,制定本標準。
本標準規定了自動測定環境空氣中一氧化碳的非分散紅外法。
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本標準由環境監測司、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大連市環境監測中心。
本標準驗證單位: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、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、鞍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、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、沈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。
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2018年8月31日批準。
本標準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。
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。
警告:一氧化碳為有毒氣體,操作過程中應防止泄漏,按要求做好防護工作。
1、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自動測定環境空氣中一氧化碳的非分散紅外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中一氧化碳的自動測定。
當使用儀器量程為(0~50)μmol/mol時,本方法儀器檢出限為0.07 mg/m3,測定下限為0.28 mg/m3。
本標準的質量濃度指參比狀態(298.15 K,1013.25 hPa)下的濃度。
2、規范性引用文件
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HJ 193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驗收技術規范
HJ 654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
HJ 663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(試行)
HJ 818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
3、方法原理
樣品空氣以恒定的流量通過顆粒物過濾器進入儀器反應室,一氧化碳選擇性吸收以4.7 μm為中心波段的紅外光,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,紅外光吸光度與一氧化碳濃度成正比。
詳細介紹請下載:環境空氣一氧化碳的自動測定非分散紅外法HJ 965-2018下載